食品学院2011年奖(助)学金评定注意事项

2011年10月15日 00:00 学院总支部 点击:[]

全院各小班:

为了切实做好2011年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做,各小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理解“申请条件”,严格按以下程序开展评定工作。

1、学院通过网络、宣传栏、开会等形式,将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办法》、名额分配及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位同学。

2、学生自愿申请,填写提交相关审批表。

3、所有评优评奖的评定,全班同学必须参加。小班在开班会评选奖助学金之前,应将班会的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位同学。

4、各小班应有班主任亲自组织召开班会,进行宣传动员,奖各项奖(助)学金的的申请条件及要求进行强调,再次告知每位同学。

5、小班在进行民主评议之前,应公布申请人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英语、计算机过级等级等与申请人所申请的奖项相关的必要条件。

6、小班在民主评议时,应记录好参会人数、缺席人数、缺席原因,以及同意、反对、弃权票数等情况,并备案待查。

7、必须向全班同学公布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结果。

8、班主任必须对本班申请后未评上的同学进行沟通谈话,做好说明和疏导告知。

食品学院党总支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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