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各小班:
国家助学金上半年最后1/3款项即将发放,因部分同学反映上学期登记使用的银行卡遗失、休眠,现需再次登记银行卡号。请各小班于2011年2月28日(下周一)18:00前重新报送《国家助学金发放登记表》(请按照附表格式将电子档发送到864014697@qq.com)。
登记过程中,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发放登记表》中的学生须与评出公示的学生完全一致。
二、银行卡卡号务必准确无误,《发放登记表》中的学生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卡号务必对应,不得使用他人的卡号代领。
三、受助学生中,如有退学、休学等学籍异动者,请在表格中注明。
四、无卡的学生延迟到四月初通过现金方式发放。
五、对于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受助后出现奢侈浪费等、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核实,即刻停发助学金,并追回已发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发放与受助学生利益密切相关,望各小班保质保量完成银行卡卡号登记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及时准确发放。
六、为确保登记工作的准确无误,食品学院将于2011年3月2日(下周三)进行公示,届时希望各位同学密切关注,注意核实。
食品学院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