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各班主任:
为奖励在学业成绩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结合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6-2017学年度泰合·梦想奖学金评选以及材料上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评选指标
1.奖励标准: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金1000元。
2.评选指标:全院范围内20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年限要求:申请者须为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2.参评基本条件: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未受到纪律处分,各科学业成绩合格,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
3.其他参评条件: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小班前10名。
4.推荐程序及原则:
推荐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综测成绩排名小班前10名”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参评申请(不申请者不参评)。
(2)候选人遴选:通过无记名方式投票遴选候选人。须有全班五分之四及以上成员参加,对所有符合“综测成绩排名小班前10名”条件的申请人的现实表现(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实守信、日常行为表现、参与班级活动等方面)进行测评。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人数50%及以上的申请人获得泰合·梦想奖学金有效候选人资格(小班不限名额)。
(3)人选确定:由学院根据泰合·梦想奖学金名额,从各班所有有效候选人中,按专业综测排名确定一定数量的人选通过比选产生最终人选。
当学年度已获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东金中恒集团助学金或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评。
三、日程安排
1.11月22日—11月24日:学生申请,小班遴选,参评学生填写附件1《泰合·梦想奖学金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2《泰合·梦想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11月25日上午9:00-12:00:以小班为单位上报附件1:《泰合·梦想奖学金学生情况统计表》(需班主任签字)、附件2《泰合·梦想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班主任填写意见)纸质档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综合楼230)。电子档同时发送至2278113606@qq.com,逾期视为放弃;
3.11月26日-11月30日:学院审核、公示;
4.12月:确定获奖名单,发放奖学金及证书。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小班高度重视,尤其参评学生填表一定要数据真实、措辞严谨,避免出现差错。凡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数据有误,或获奖学生违纪或有不良嗜好,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或追回奖学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2.各小班务必按时上报各类材料。
附件1:《泰合·梦想奖学金学生情况统计表》
附件2:《泰合·梦想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食品学院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