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
请参照《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社会捐资奖学金”评定条件完成“恒天然奖学金”评定工作:
一、 评定对象:2015、2016级全体学生
二、名额分配:全院10名
三、奖金额度:4000元/生
四、评定程序
1.学生参照条件提出书面申请进行申报;
2.学院根据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按照评比条件择优评定,按期提交有关材料。
四、评定条件
1.《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社会捐资奖学金”评定条件;
2.品学兼优,家庭贫困者优先;
3.当学年未获得任何奖励资助者优先。
五、请于3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院学生会办公室(3教117)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 2.学生2016-2017学年度成绩单;
3.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
4.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一式二份);
5.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二)
附件一恒天然审批表模板.doc
附件二恒天然交表汇总.xlsx
食品学院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