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本科生开题答辩的补充通知

2018年04月12日 10:47 行政办 点击:[]

关于2015级本科生开题答辩的补充通知

 

  1.要求全程参与答辩过程。

  2.因课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全程参与答辩的同学需提前向答辩秘书请假,请假时提供请假条和课表或证明材料。

  3.学生应在答辩前将开题报告提交导师审查,其中导师意见栏单独打印一页(不打页码)并请导师在该栏签署意见,答辩当天将意见栏提交答辩秘书审查,无导师签署意见的不能参与答辩。

  4.关于《食品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中参考文献和图表字号作如下更正:统一用五号。

 

食品学院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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