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15-17级同学:
经学院宣传、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及筛选,现有以下11位同学进入“优秀学生标兵”、“国家奖学金”院内答辩:
包装201601 黄传燕 包装201602 王 玥 食工201503 刘雨萱 包装201501 邹 倩
食工201503 李美伦 食质201604 陈卓昀 食质201505 曹洪芙 食工201502 敬雪莲
食质201504 吴 月 食质201603 张 凤 食质201602 杜沁岭
1. 院内答辩时间地点:
答辩时间定于9月21日下午14:30,答辩地点定于综合行政楼二楼214会议室;
2. 答辩要求:答辩采用PPT讲解的形式,自述5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请候选人提前自行准备答辩材料。
食品学院奖励资助评议工作组
2018.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