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8级学生中开展金中恒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28日 12:12  点击:[]

全院2018级各小班:

现将2018年金中恒助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评选指标

广东金中恒助学金:全院3名,5000元/生,每生连续资助三年。

二、参评对象及条件

评选对象为学业优秀,品学兼优的2018级新生,需通过食品学院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高考分数超出省控线的分值位居专业前30%。

三、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线下:9月28日-9月29日,2018级各小班择优推选0-1名学生,参评学生填写附件:《金中恒助学金小班申请表》;9月30日上午8:30-11:30,以小班为单位上报《金中恒助学金小班申请表》(需班主任签字)纸质档至学院党委办公室(综合楼231),电子档(须注明金中恒+专业班级)同时发送至996096360@qq.com,逾期视为放弃;9月30日-10月10日,学院审核、公示。

线上:9月11日,拟推荐学生登陆易班系统填报,班主任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四、其他说明

1.参评学生填写数据一定要真实、准确,凡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数据有误,获奖学生存在违纪或有不良嗜好,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或追回奖学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2.小班按时上报材料,拟推荐学生按时上网填报、班主任按时审核。

附件: 金中恒助学金小班申请表.xls

食品学院奖励资助评议工作组

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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