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2018年09月20日 10:40 食品学院行政办 点击:[]

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6号)文件及研究生院《关于评选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的通知》要求,现就学院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要求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负责初评推荐工作,执行《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文件。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进行评审评定工作,执行《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文件;

3.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助学金均由学院进行评审评定工作,执行《食品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院发〔2018〕4号)。

二、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914-920 个人申请:登录“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系统”系统(网址:http://jzxj.sicau.edu.cn/),填写申报信息后提交;

921日上午 申请人向所在班级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国奖奖学金申请人综合评分自评表》,同时递交纸质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当日12:00之前。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国奖奖学金申请人综合评分自评表.excel。

921日下午 班委、党支部进行真实性审查并汇总,并组织民主评议,在本班QQ群公示3天接受班级同学监督。同时上报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

922-25 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对各小班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发学院各小班QQ群进行公示3天。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对材料进行汇总。

925 学院行政办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递交学院2018年研究生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

926-28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确定国家奖学金名单,并将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排名等情况。

927-28日前 学院将公示名单和相应纸质证明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同时在系统中提交相应信息。

927-30 研究生院对申报信息进行复核,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学院亦不得增补推荐名额。

1015日前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对各相关院所的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并将终审结果公示5天。

备档上报:

1011日上午前 获评学生登录奖助评优系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后以班级为单位递交学院行政办(综合行政楼228室);截止时间当日12:00之前。

1011日下午 学院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博士、硕士分类,分别按学号大小排序后交研究生院装档。

1015日前 研究生院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二)学业奖学金

914-20 个人根据院所文件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921日上午 申请人向所在班级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学业奖助学金申请人综合评分自评表》,同时递交纸质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当日12:00之前。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学业奖助学金申请人综合评分自评表.excel。(研究生一年级只汇总基本信息部分)。

921日下午 班委、党支部逐一进行真实性审查并汇总,并组织民主评议,在本班QQ群公示3天接受班级同学监督。同时上报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

922-25 院研究生会办公室对各小班逐一核实申请人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发学院各小班QQ群进行公示3天。

925 学院行政办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递交学院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

926-28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确定学业奖助学金获奖名单,并将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排名等情况。

927-30日前 学院将公示名单和相应纸质证明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同时在系统中提交相应信息。

1015日前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院所的获奖名单进行核定,并将终审结果公示2天;

备档上报:

1011日上午前 获评学生登录奖助评优系统,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后以班级为单位递交学院行政办(综合行政楼228室);截止时间当日12:00之前。

1011日下午 学院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博士123等、硕士123等分类,分别按学号大小排序后交研究生院装档。

1015日前 研究生院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1.各类申报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18918,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学业奖学金的硕士名额原则上按照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参评人数比例细化评选指标;博士指标独立使用。

3.材料提交地点:雅安校区,2政(综合行政楼)228室。

4.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助学金参评学生范围以《关于评选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的通知》要求为准。

5.咨询电话:08352882311

6.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系统:

http://jzxj.sicau.edu.cn/

食品学院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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