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6号)文件及研究生院《关于评选2016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的通知》要求,现就学院2017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负责初评工作;
2.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学院负责制定评审实施细则及评定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9月28日-10月10日 个人申请:登录“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系统”系统(网址:http://jzxj.sicau.edu.cn/),填写申报信息后提交;
10月9日上午 申请人向所在班级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 国奖奖学金(2万元)申请人综合评分自评表》,同时递交纸质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当日12:00之前。
(备注:附件1、2、3递交电子版)
10月9日下午 班委、党支部进行真实性审查并汇总,并组织民主评议,在本班QQ群公示3天接受班级同学监督。同时上报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
10月10日上午 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对各小班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
10月10日下午 学院行政办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递交学院2016年研究生评优工作评审小组;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
10月11日-16日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确定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并将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排名等情况。
10月16日前 学院将公示名单和相应纸质证明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同时在系统中提交相应信息。
10月17-19日 研究生院对申报信息进行复核,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学院亦不得增补推荐名额。
10月20日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对各相关院所的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并将终审结果公示5天。
备档上报:
10月25日上午 获评学生登录奖助评优系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后递交学院行政办;截止时间当日12:00之前。
10月26日 学院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博士、硕士分类,分别按学号大小排序后交研究生院装档。
10月27日 研究生院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二)学业奖学金
9月28-10月10日 个人根据院所文件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10月9日上午 申请人向所在班级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1-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汇总表》、《附件3-学业奖助学金申请人综合评分自评表》,同时递交纸质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当日12:00之前。
(备注:1、附件1、2、3递交电子版;2、2017级仅递交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证明材料)
10月9日下午 班委、党支部逐一进行真实性审查并汇总,并组织民主评议,在本班QQ群公示3天接受班级同学监督。同时上报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
10月10日上午 院研究生会办公室对各小班逐一核实申请人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
10月10日下午 学院行政办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递交学院2017年研究生评优工作评审小组;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
10月11日-15日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确定学业奖助学金获奖名单,并将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排名等情况。
10月15日前 学院在评优系统中上传获奖名单,同时提交经院所盖章的纸质名单;
10月20日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院所的获奖名单进行核定,并将终审结果公示2天;
备档上报:
10月22日 获评学生登录奖助评优系统,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后递交班委,各小班班委统一递交学院行政办;截止时间当日12:00之前。
10月24日 学院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博士123等、硕士123等分类,分别按学号大小排序后交研究生院装档;
10月27日 研究生院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1.各类申报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学业奖学金的硕士名额原则上按照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参评人数比例细化评选指标;博士编入同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班。
3.材料提交地点:雅安校区:2政(综合行政楼)228室08352882311
4.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助学金参评学生范围以《2017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5.奖助评优系统:http://jzxj.sicau.edu.cn/
食品学院
2017年9月28日
附件:学院通知安排及相关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