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经各小班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初步评议认定、小班公示、学院认定工作组9月18日下午评议审核,现将学院2024-2025学年全日制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结果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学院行政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求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21日。
反映电话:0835-2883219/地点:在综合行政楼2-225室。
附件:食品学院2024-2025学年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评议结果汇总表20240919.pdf
食品学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