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2024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的通知

2024年09月23日 13:25 食品学院行政办 点击:[]

根据《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7号)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3〕26 号)研究生奖励与资助的相关规定,结合研究生院2024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申请对象为取得国家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参评成果需是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已用于这个奖项评选的成果不得再次使用。

2.各二级研究生会成员须获得过“研究生会先进工作者”才能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

3.特别提醒: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当年不得重复获评。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积极拥护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在学习科研工作中,尊敬师长,严谨踏实,成绩优良,恪守学术道德;

3.有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协作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学院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成绩突出;

4.工作积极、威信高,能够广泛团结研究生同学,有为研究生同学服务的意识,为广大同学解决实际问题。

5.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6.在校、院研究生会干部、学生党支部或其它学生团体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年(或一届)。

三、名额预分配

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控制在学院研究生干部总数的30%,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按学校下达的指标等额评选,共15人(7名校级,8名院级)。

序号

推荐组织

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

1

研究生班团委

4

2

研究生会

7

3

研究生党支部

2

4

研究生助管

2

四、评选时间和程序

9月23日  个人申请材料准备工作,学生如实填写《四川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并准备有关证明材料,推荐人签署意见(可后补)。研究生会负责成立学院2024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议小组,组成包括学院行政老师、各班级代表、研究生会代表、党支部代表、学生助管代表(参评人员不能推荐为评议组员)。

9月24日上午  个人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包含《评优申请审批表》及相关申请汇总表等材料)统一交到小班班团委、研究生会办公室(党支部、助管统一由研会代收),截止时间12:00。申请材料汇总后在小班班级QQ群进行公示。

小班班团委:在班级群公布具体材料收集负责人等信息。

研究生会办公室:李红利(5教304室),1497822979@qq.com。

9月24日下午  研究生会指导各小班班团委、党支部、研究生助管分别进行民主评议,票选出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选,候选人选结果在小班班级QQ群公示,并上报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

9月25日上午  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对候选人选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进行复核审查,审查结果各小班班级群公示。

9月25日下午  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议小组开展评选推荐,评选校级、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拟选人选,推荐结果在各年级年级群进行公示。

9月26日上午  研究生会办公室将初评名单及相关材料递交学院2024年研究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学院行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楼225室),办公室对拟选人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进行真实性审查。

9月27日-30日,学院2024年研究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对初评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定,拟评名单在院网公示3天。

10月8日   学院行政办公室将公示无异议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信息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

10月下旬  经学校研究生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

五、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由学院研究生会主导,广泛征求研究生导师、班主任、任课教师、辅导员和同学等各方面的意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学习成绩和学术成就相近条件下适度考虑学科专业平衡。

2.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切实做好评选工作。

3.严格按照日程安排,按时上报各类材料;评选填写的表格均以学校研究生院通知中的表格为准。

4.申请人员的主要服务工作项目内容、学术成果、荣誉等均需是研究生在读期间已取得的成果。

5.凡推荐学生违纪或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推荐资格。


食品学院研究生会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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