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的通知

2025年10月24日 14:14 食品学院行政办公室 点击:[]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研究生培养环节文档质量抽检办法(试行)(研发〔2024〕3号)和加强学院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的要求,学院拟统一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工作。

一、基本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通过校外实践夯实理论基础,掌握相关行(产)业或职业领域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提升创造性地研究和系统解决实际生产问题的能力。具体如下:

1)实践内容应结合专业特点,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完成专业实践的内容;培养学生发现和解决实际应用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精神、沟通技巧、团结协作、管理能力和总结归纳能力等综合素质,为完成学位论文创造条件;

2)重点考查校外实践与学位论文结合程度、能否提出解决问题的新见解与新方法、解决途径是否具有改进与革新之处、成果是否具有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学院与实践单位建立联合实践基地必须具备培养条件,明确双方的职责与义务、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安全和有关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健全校外专业实践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专业实践工作的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

4)学生在实践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实践基地的管理规定;不得私自外出游玩;保持与导师及培养单位的联系,定期汇报个人情况;若遇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校外指导教师请假,经实践单位相关负责人同意后可外出;

5)学生在专业实践前应在双导师共同指导下填写专业实践计划表,明确实践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须与培养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在实践过程中应填写专业实践登记表;实践结束须填写专业实践总结及考核表,提交相关的实践成果,并由实践基地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考核小组

学院按专业类别(或领域)成立专业实践考核小组,采取递交专业实践成果报告、PPT汇报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小组由校内外专家、实践基地负责人等组成,成员不少于3人,综合实践期表现、实践基地的反馈意见、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或成果报告)、PPT汇报答辩情况等,按百分制进行评分,一般以集中答辩形式进行考核。

三、考核材料与要求

1.参加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的学生除了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外,另外还需要向考核小组提交《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电子版和汇报PPT。

电子材料答辩汇报前在线统一收集。

腾讯文档填报地址:

https://docs.qq.com/form/page/DSk5YQWZEWEpadGZV

2.汇报PPT的主要内容

1)实践地点:校外实践基地名称及基地基本情况。

2)实践内容:执行实践项目的基本情况,或在校外基地或相关行(企)业开展实践的基本情况,或参与导师横向合作项目的基本情况,或参与社会专业实践情况等。

3)实践效果:包括实践中所掌握的本领域或学科实践技能、实践中所取得的成果,如关联论文选题、沟通合作能力等。

4)问题与建议:实践中存在哪些问题及相关建议等。

3.研究生汇报3~5min/人,专家提问1~3min,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8min内。

4.考核时间定于第13~14教学周,具体时间、地点、答辩顺序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要求相关类别、领域23级研究生全程参与考核环节。

四、考核成绩及结果

1.专业实践考核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五个等级。

2.专业实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成绩及格及以上结果判为合格,考核成绩不及格的结果判为不合格。专业实践考核结果合格者可获得4学分;不合格者须适当延长校外实践时间,重新考核。

3.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综合表现,评选出不超过20%的优秀比例,不参加专业实践考核及考核不合格者,将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五、系统填报与纸质材料提交

专业实践考核完成后,合格者及时完善保存纸质材料,5个工作日内填报环节管理系统并联系导师完成审核工作。考核小组秘书在中期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专业实践考核成绩及结果名单提交类别(或领域)秘书,类别(或领域)秘书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核确认。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第5学期第18周提交纸质版专业实践材料到年级专业小班学委(或负责人)处,由年级专业小班学委(或负责人)统一提交学院行政办公室存档备案。

食品学院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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