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秋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通知

2020年09月15日 14:58  点击:[]

各学院(所)和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确保2020年秋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结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所有已完成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材料

项目负责人2020922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同时做好结题准备;各学院完成结题答辩后汇总结题材料于202010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陈老师(邮箱:454709639@qq.com),项目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材料包括:

1.结题表:进入教务系统填写并打印《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表》。具体步骤: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学生栏目中选择“创新创业实践”→点击相应负责项目后的“负责人填报申报书/结题表”→点击“结题表”,进入填写页面→填写完成后保存。提交的纸质结题表需有指导教师意见。

2.项目总结报告(仅自然科学类提交):内容包括摘要、关键词、实验材料、实验过程、结果、结论、讨论等。

3.成果材料: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填报,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学生-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实践”→点击相应负责项目后的“负责人填报申报书/结题表”→“项目成果”选择相应成果类型进行填报。同时提交与项目相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录用通知(包括接收函和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

4.论文、专利统计表:见附件1

5.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表(附件2):结题后由学院填写。

三、结题要求

结题由学院组织答辩,相近专业、项目数较少的学院可联合组织答辩。答辩汇报人从项目小组中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各学院至少于答辩前5天将答辩安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组成员等)报联系人,以便安排督查。

四、其他

1.如果项目组负责人为2021届毕业生,请学院督促学生于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2.通过验收合格的项目,按相关规定计算导师工作量,并按结题学生名单认定相应创新创业实践分值。

3.项目结题后请尽快到财务处做好经费结算。

4.项目成果只能由项目负责人填报及删除,同一个成果涉及多个成员的分别进行填报。

 

附件:1.论文、专利统计表

    2.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表

 

联系人:陈老师028-86293151

纸质材料收集人:

雅安校区   李老师  综合楼一楼教务管理中心

成都校区   陈老师  一教208

都江堰校区  杨老师  综合大楼二楼教务管理中心

教 务 处

                                                    202099


(附件1:论文、专利统计表.xlsx)
(附件2:2020年秋季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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