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党支部:
学院党委现启动本学期发展党员工作,现就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确定考察和预备党员的接收事宜安排如下:
一、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1、推优条件及程序
按照《食品学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院党发〔2019〕4号)(附件1)进行推荐。
2、日程安排:
4月21-24日,个人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团支部进行申请人资格审核,在此基础上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同意票数须超过实到人数半数以上(含半数),按得票数量进行严格排序并指导推荐对象填写《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2)。各团支部需提前一天将团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含年级专业班级信息)以短信形式发至18225248752,便于各党支部安排党员列会督查。
4月24日下午,各团支部将民主评议结果、《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电子档和纸质档)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档报学院党委办公室(综合楼231)。
4月25日,学院学生党建办公室审核团支部上报材料,学院团委对《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签署意见。
二、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
1、工作要求及程序
详见《组织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18〕36号)(附件4)。
2、日程安排:
4月27日-4月30日、5月5日-5月9日各党支部通过资料核查、走访调查、谈心谈话等形式考察拟发展对象。
5月10日-12日,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各党支部书记将发展对象信息汇总后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综合楼231),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385076925@qq.com,电子档文件以支部名称命名。
5月13日-23日,发展对象寄送政审外调函进行政治审查,并于21日下午2:30-6:00上交相关函调结果,学院党委办公室审核。
5月24日-30日公示发展对象。
6月1日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并上报学院党委。
6月2-3日各支部组织填写材料并收齐整理,并于6月4日上午8:30-11:30统一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综合楼231)。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推优入党限于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2017级、2018级研究生团支部开展。各团支部上交的纸质档材料须班主任和团支部书记签字确认。
2、各党支部、团支部要严格按照推优工作程序办理,不得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责任者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视情节轻重,由学院上报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2: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docx
附件1:食品学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pdf
附件3: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4:组织工作管理办法.doc
食品学院党委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