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食品学院代表选举的通知

2019年11月01日 10:05  点击:[]

全院同学:

根据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我校将于2019年11月底召开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就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食品学院代表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条件:

1.四川农业大学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4.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和各种规章制度。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努力工作,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的优秀青年,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无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推荐选修课考试重修。

6.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代表选举办法:

根据学代会选举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次代表选举分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代表候选人提名、正式代表选举三个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

提名学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须经其所在班级大会选举产生。班级大会参加人数应达到小班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最多者获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同一小班提名1代表候选人。

2.代表候选人提名

各小班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学院汇总后,由学院选举工作委员会按照分配名额提名代表候选人,报同级党委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提名代表候选人。

食品学院选举工作委员会名单:

主任:张丽娜(教师)

副主任:邓又天(教师)

成员:杜沁岭、黄龙、吕俊霖、龙波、江玲、刘永鑫、潘韵雯、靳雨欣、农晓瑜、曹浈榛、刘信之

3.正式代表选举

由学院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召集全院班长会议(参加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按分配正式代表名额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三、日程安排:

(1)11月1日:中午12:30在3教206会议室举行小班班长会议,

(2)11月1-3日各小班举行班级大会。

小班提名提名学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1名并填写《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统计表》(附件1)(电子档)于11月4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1924757621@qq.com(邮件名请注明“班级+学代会”)

(3)11月4-8日报同级党委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4)11月9日:时间待定,在3教206会议室召集全院全体班长会议,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张老师:08352882172

附件1: 附件1 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统计表.xlsx

食品学院团委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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