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元旦放假的通知

2019年12月23日 16:40  点击:[]

全院各小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 办发明电〔2019〕16 号),现将2020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0 年 1 月 1 日(星期三)放假,共 1 天。

二、学生请销假制度

各小班负责人下载填写《食品学院法定假日请假审批表(班级)》(附件1),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于12月27日下午16:30前将电子档发至1924757621@qq.com。(备注班级,如食工201901)

各小班负责人下载填写《食品学院小班返校统计表》(附件2),经班主任签字确认后,于1月2日下午14:30-17:30将电子档发送至1924757621@qq.com。

节假日离校的同学需本人在学工系统进行登记,如果超过法定节假日范围,参考日常请假。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法定假日登记:

四川农业大学校网—机构设置—学生处—学生管理系统(进入学工系统)—日常管理—请假申请—法定假日登记(进行去向登记,填写后提交)

2.日常请假

四川农业大学校网—机构设置—学生处—学生管理系统(进入学工系统)—日常管理—请假申请—日常请假(新建请假申请,填写后保存)。

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离校或延迟返校的同学填写《食品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个人)》(附件3),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待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12月27日下午16:30前交至于综合楼230办公室,未请假未按时返校者按逾期返校严肃处理。

三、注意事项

1、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开展集体活动,如确需外出活动的要履行活动报备手续,活动应由班主任全程参加并落实安全责任,如班主任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随时关注学生活动动态。

2、离校学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得乘坐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和船只。留校学生要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夜不归宿和留宿他人;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燃烧杂物,不得存放和使用酒精炉、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烤火炉等违章用具;禁止酗酒、打麻将、赌博,不得到校外营业性的歌舞厅等娱乐性场所活动;不参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空作业等有损身心健康及高危险的活动。

3、全院学生不得到未完全开放的景区游览观光,不得到野外探险野营,不得下河(湖)游泳。学生务必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做有损学校及大学生声誉的事。任何学生和学生组织未经学校许可不能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

4、请各小班班主任务必以班会等形式将放假安排、注意事项、安全事宜等通知到班上每一位同学。

食品学院团委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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