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2022年04月14日 08:59  点击:[]

2022届毕业生:

按照学校上级要求,即日起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中的重要材料之一。人事档案事关学生的政治生命,请全体毕业生高度重视,学生须如实、规范填写《登记表》,避免影响本人毕业后政治审查、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称评审等关系个人发展的事宜。

2.《登记表》每人一份,请各小班及时开展学生自我鉴定、班组鉴定并填表。

二、填写要求(详见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模板

1.毕业生要对自己负责。填写前应仔细阅读《登记表》中的“填写说明”,拟好草稿后再按照要求填写,保证字迹工整,清晰整洁。

2.班主任负责对毕业生所填内容进行审核,组织进行自我鉴定,填写班级鉴定意见;学院将对毕业生自我鉴定和班级鉴定进行复审,确保内容客观真实,语句通顺,字迹工整。

3.除学院意见、学校意见外,其他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

三、工作安排

1.《登记表》发放:4月15月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各毕业班负责人于综合楼230领取《登记表》。

2.自主填写:毕业生参照附件1认真填写《登记表》,并完成自我鉴定及班级鉴定。

3.《登记表》收取:各毕业班收齐后于4月28日9:00-12:00将《登记表》交至综合楼230。

四、注意事项

1.各毕业班要认真安排完成工作,保证将本通知内容及填表要求通知到每位毕业生(含往届未毕业今年可以毕业者)。

2.档案材料不可随意打印,请使用统一发放的《登记表》,如需更换重领联系学院。

3.学院将逐份检查,未按要求填写的,将返回小班重新填写。

食品学院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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