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评奖】食品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社会捐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26日 14:56  点击:[]

全院2021-2023级同学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0号),现将2023-2024学年度“社会捐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一)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1、陈育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1名,12000元/生·年;

2、陈育新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2名,6000元/生·年;

3、陈育新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8名,2000元/生·年;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14名,5000元/生·年

(三)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3名,2000元/生·年

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1.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2.参评条件

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大小,位点小者优先。

当学年内,获得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日程安排

1.10月14日-17日,参评学生填写(附件1:食品学院2023-2024社会捐资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10月17日9:00-12:00,以小班为单位上报附件1(需班主任签字)纸质档及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至综合楼230室,电子档(以“专业班级+陈育新、优学”命名)同时发送至spxyxfjsb@163.com,逾期视为放弃;

2. 10月17日-10月20日,学院评审,并公示。同时,拟评人员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相关项目申报,班主任审核,学院审核。

公示结束后,按照捐资方协议要求,获评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表(附件3,要求手工填写,有照片。参考附件4);

(2).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3).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五、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填表一定要真实准确,凡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数据有误,获奖学生存在违纪及不诚信记录,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追回奖学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2.请小班按时上报材料,拟推荐学生按时上网填报、班主任按时审核。

3、评优评奖工作关系到同学们的切身利益,请各位老师、同学高度重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知恩于心,感恩于行。获评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向捐资方写一封感谢信,学校将选取部分感谢信寄给捐资方(手写、打印均可,参考附件5)。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35-2882183

食品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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