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关于举办“‘食’代新人传薪火 同声颂歌启新程”歌咏活动的通知

2025年10月11日 17:56  点击:[]

为弘扬学院文化,重温红色经典,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发力量,用激昂旋律抒发对祖国的爱国热情,食品学院党委联合学生会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代新人传薪火 同声颂歌启新程歌咏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食”代新人传薪火 同声颂歌启新程

二、主办单位:

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党委、学生会

三、活动对象:

2025级新生班级、其他年级学生自愿参与

四、活动安排

20251011日到20251114小班以“食品学院院歌+自选红歌”的形式进行表演食品学院院歌《川农食品人》(https://spxy.sicau.edu.cn/info/1111/18134.htm)

初赛阶段

10月1622:00前,各小班选择一首红歌(可参考曲目表)提交至邮箱spxydjfwzx@qq.com,邮件命名为“红歌比赛+班级+曲名”。若歌曲有重复,以提交时间为准,一首红歌最多只能有两个班选择,由学生会文艺活动部负责协调。

10月2222:00前,班级活动负责人将剪辑后的伴奏和串词打包发送至邮箱spxydjfwzx@qq.com,邮件命名为“红歌比赛+班级+伴奏”。

10月26日(拟定),于新区学生素质文化中心一楼举行红歌比赛初赛,现场公布进入决赛的名单。

决赛阶段

1114日(拟定)于老区逸夫楼小礼堂举行红歌比赛决赛,各小班比赛顺序,依次登场,列队表演,退场,评委根据规则打分,现场公布成绩并当场颁奖。

 

五、奖项设置

参与比赛的选手可获得德育基础分0.5分,晋级决赛的选手可获得德育基础分1分。

一等奖1队,800元奖金+奖状+德育附加分(负责人2.5分,不超过3名)

二等奖2队,500元奖金+奖状+德育附加分(负责人1.5分,不超过3名)

三等奖3队,300元奖金+奖状+德育附加分(负责人0.5分,不超过3名)

六、相关要求

1、每支参赛队伍成员不少于班级人数的2/3,初赛采用“食品学院院歌+自选红歌”的比赛形式,院歌不可省略,可配以朗诵、舞蹈、情景表演等艺术形式,总时长不超过7分钟。

 2、2025级各小班班长,团支书,宣传委员在10月12日前加入QQ群:1065049061,相关具体事宜活动群内通知。 

 

食品学院党委

2025年10月11日

 

  • 附件【曲目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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