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各团队:
今年寒假,我院学子紧密围绕“聚焦‘十三五’,助力新征程”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收到了积极的教育效果,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为激励先进,展示各团队和个人社会实践成果,充分发挥实践育人的优势,引导广大学生在实践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奋斗,促进我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更加有效的开展,现将201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交流
各团队及小班请于3月7日前开展团队及小班寒假社会实践总结交流会,总结实践成果及分析不足,并推选出先进个人。
二、表彰依据
《食品学院2016年寒假社会实践表彰办法》
三、材料上交
1.团队上交材料:《团队拟推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一)电子档,请于3月7日晚20:00前发送至邮箱2013286168@qq.com;
2.小班上交材料:《小班拟推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二)电子档,请于3月7日晚20:00前发送至邮箱2651813712@qq.com
四、表彰名额
1.优秀团队:全院5支
2.先进个人:普通团队按团队实际参加人数的20%评选先进个人;优秀团队按团队实际参加人数的30%评选先进个人(优秀团队评选结果公布后补推);小班按照实际参加个人实践人数的4%评选(小班拟推基数为以个人形式参加寒假社会实践的同学)。团队与小班推选先进个人不得重复;参加两个及以上团队实践活动的同学请选择其中一个团队进行推优;参加其他院团队同学不得在本院参与评优。
为保证学院寒假社会实践评优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小班、各团队严格按照学院时间安排开展各项工作。
附件一:团队拟推先进个人汇总表
附件二:班级拟推先进个人汇总表
食品学院团委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