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及要求
1.时间范围:2016年3月14日-2016年3月31日
2.评议对象:四川农业大学2016年4月在册的全体共青团员(含担任团干部的党员)。
3.评议要求: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依照《团章》要求,对照团员标准,认真检查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评促改,全面促进我校共青团员的成长成才。
二、评议内容
由各团委、团支部引导团员按照《团章》规定的团员标准,对自己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检查。重点检查理想、信念方面,检查自己是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查自己是否学习刻苦努力,生活勤俭节约,工作认真负责;检查自己是否积极主动参与到各级团组织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中。团员干部重点是否在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是否投入到团支部各项活动和建设中,是否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带头加强学习、增强理论修养、提升工作能力。通过对照检查、学习总结,进一步将思想与行动达成统一,找准问题,增添措施。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使自己成为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实践的青年模范。
三、评议方式
各团支部需在2016年3月31日前,安排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一位团员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开展善意的批评与帮助。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团员干部要发挥其表率作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同学监督,保证民主生活会顺利进行和取得较好成效。
四、考评方法
考评工作组由校(区)团委组织部成员、学院组织部委员级以上学生干部构成。工作组分小组对学院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交叉抽查。学院组织部进行常规检查。
五、相关要求
1.团内民主评议是强化团员意识,规范基层团建的基本制度,各学院团委要加强指导和检查。凡民主评议敷衍、走过场的团委或团支部,取消今年评优资格。
2.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五·四推优、党校学习和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3.各支部需在3月10日(周四)23点前将小班团支部《支部民主生活会信息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汇总负责人邮箱1581389620@qq.com(高同学),发送成功后请发短信至电话18728191154告知,以免遗漏。
4.(重要!)若在民主评议开展期间,出现教室被占或者时间冲突,请各位在原定活动至少二天前通知所在年级负责人变更信息,以便年级负责人通知汇总负责人,再联系校团委更改的时间及地点。各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件2。
5.各支部负责人在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时填写《支部民主评议个人评议内容》(附件3),评议结果由各支部负责人决定,但不允许出现所有团员为优秀的评议结果(合格、不合格所占比例由支部负责人决定)。
6.各支部自行保存《支部民主评议个人评议内容》(附件3),并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填写支部手册相应内容。
7.民主生活会开展流程同团日活动,需要挂团旗唱团歌戴团徽(不需策划总结),届时会有组织部成员到场打分,并有工作组分小组对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交叉抽查。
8.欢迎随时致电或在各支部交流群提问。(23点前)
附件1:支部民主生活会信息登记表
附件2:食品学院民主评议组织部负责人联系表
附件3:支部民主评议个人评议内容
食品学院团委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