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捐资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及相关说明

2015年09月25日 11:30  点击:[]

我院12、13、14级各小班:

结合我校《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完成本年度社会捐资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对工作安排和相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奖项类别、奖励标准及评选指标

(一)社会捐资奖学金:颁发奖学金荣誉证书,发放奖金。

1.兴农奖学金:1名,1000元/生;

2.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名,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1名,3000元/生;三等奖学金4名,1000元/生;

3.正大奖学金:4名,1000元/生;

4.四川电信奖学金:3名,1000元/生;

5.金土地奖学金:1名,1000元/生;

6.联通奖学金:3名,1000元/生;

7.川农高科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名,3000元/生;二等奖学金1名,1000元/生;

8.正红奖学金:二等奖学金1名,2000元/生;

9.广东温氏优秀学生奖学金:1名,2000元/生;

10.新华图书奖学金:1名,1000元/生。

11.新视觉奖学金:2名,2000元/生;

(二)单项奖学金:发放奖金。

二、申报条件

参评基本条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未受纪律处分,各科学业成绩合格,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

(一)社会捐资奖学金

参评条件如下:

1.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小班前10名;

2.符合奖学金设立者的其它具体条件和要求;

3.每班限报1名,学院在申报者中择优推荐。

(二)单项奖学金

在参评学年内获得以下成绩的,可以申请参评单项奖学金,同一项目多重获奖的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1.学术论文奖:以第一作者发表收录学术论文(以学校人事处对教师的认定范围为准),每篇奖励500元,达到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标准的按其相同标准奖励。

2.获取专利奖:排名第一获发明专利的奖励2000元,获实用新型专利的奖励1000元,获外观设计专利的奖励500元。

3.英语成绩突出奖:参加CET-6考试500分、托福考试90分、GRE考试260分、雅思考试7分及以上者,奖励500元。参加GMAT考试700分及以上或参加WSK考试成绩合格者,奖励1000元。

4.执(职)业资格证书奖: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国际公认和国家认证注册的奖励600元,省级认证注册的奖励300元。取得翻译资格证(CATTI)(二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程序员、心理咨询师、国家一级裁判等公共职业证书的奖励300元。

5.学业深造奖:取得公派留学项目资格者奖励5000元。

6.竞赛奖

凡参加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挑战杯竞赛、文体竞赛活动等获奖的,按项目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1)获得A类(经认定相当于国际或国家级水平)竞赛奖励的,按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予以奖励。

(2)获得B类(经认定相当于省部级水平)竞赛奖励的,按特等奖1000元、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予以奖励。

本项奖励实行项目预设,定向申报制度,仅限在学校公布受理的项目内申报(具体见附件1《参加各种竞赛类接受申报项目》),其余不予受理。

三、日程安排

(一)9月25-10月9日:申请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同学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2),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同学填写《单项奖统计表》(附件3)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0月9日上午9:00-12:00以小班为单位将以上材料纸质档上交至院学生会办公室3教117,电子档在此之前发送至1579141190@qq.com;

(三)10月10-15日:学院审核,公示拟推名单;

(四)10月15-17日:拟推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同学填写相关表格;

(五)10月19日:将拟推名单上报学生处。

(六)10月20日-10月28月:学生处审查;校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公示,并将相关材料报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所有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班主任签字确认;

(二)因时间相对紧迫,为保证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小班严格按照时限上报各类材料,如因小班延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小班自行承担。

附件1:《参加各种竞赛类接受申报项目》.xls

附件2:《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生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3:《单项奖统计表》.xls

食品学院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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