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主任、各小班:
根据学校《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5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二)上班行课,当日课程按照课表安排进行。
二、注意事项
1、节假日期间师生员工应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确需离校的请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以班为单位,如实填写《食品学院法定假日请假审批表(班级)》(见附件),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统一将以上审批表(纸质档)于4月3日(周四)上午08:30—11:30交到学生会办公室(3教117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2、4月4日、4月8日为正常行课时间,学生不能请假提前离开学校或延迟返校。
3、请各小班4月7日晚19:00-20:30将本班学生返校情况经班主任签字确认后书面报学院学生会办公室(3教117)。(如班主任不能签字确认,请班主任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团总支孙也椒老师18080599086)学生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否则将按逾期返校严肃处理。
4、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开展集体活动,如确需外出活动的要履行活动报备手续,活动应由班主任全程参加并落实安全责任,如班主任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随时关注学生活动动态。活动结束后,班主任或者外出学生应及时主动向学院团总支报告。严禁学生私自联系车辆外出活动,如发生意外事故,后果由组织者和学生本人承担。
5、安全注意事项:学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得乘坐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和船只,要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夜不归宿和留宿他人;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燃烧杂物,不得存放和使用酒精炉、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烤火炉等违章用具;禁止酗酒、打麻将、赌博,不得到校外营业性的歌舞厅等娱乐性场所活动,不参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空作业等有损身心健康及高危险的活动;全院学生不得到未完全开放的景区游览观光,不得到野外探险野营。
6、各班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开展文化娱乐活动要健康、文明,禁止参加“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教育学生务必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做有损学校及大学生声誉的事。任何学生和学生组织未经学校许可不能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请各班主任务必以班会、飞信等形式将放假安排、注意事项、安全事宜等通知到班上每一位同学。
三、学院团总支联系方式:0835—2882183
值班老师:孙也椒老师18080599086 张丽娜 18080599068
特此通知!
食品学院法定假日请假审批表(班级)
食品学院团总支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