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请严格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实施办法》)的要求实施我院201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认定工作组名单
组 长:王惠燮
副组长:李 诚
成 员:贾开心 郝 锐 全体班主任 勤贷部 纪检部 学生代表
二、请各学生小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干部和学生代表为副组长、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申请认定者不能参加评议小组)。
三、参与认定对象:2007—201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审核并通过后(班主任在申请书上签字,每班通过申请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班总人数的40%,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的可向学院汇报并经批准后增加),申请同学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进行填写,并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邮寄回家乡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寄回(15日前完成);(07-09级学生此项工作已于上学期结束)
2、小班民主评议:请各小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了解申请学生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小班总人数的40%,认定特困生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小班人数的8%,小班参考民主评议结果按学生贫困程度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班主任对于小班民主评议结果在合理基础上有调整权利,调整后请讲调整的理由要向全班同学解释并在学院备案)。
3、请各班于9月20日上午8:30-11:30将本班学生的申请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班级贫困生统计排序名单(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班主任签字)、上交材料清单(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班主任签字)交至学院团总支办公室。另同时将班级贫困生统计排序名单、材料清单电子版发送至qindaibu123@163.com。
4、经过评议认定的同学请于25日前在网上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网上填报地址:http://www.qgzx.sicau.edu.cn/qdk/pkrd/index.asp,用户名:spy,密码:hkspy123;或直接登学校主页→学生处网站→点击“勤贷直通”→点击“填报系统”→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
5、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
6、学校认定。
注:如以上意见与《认定实施办法》有不同之处,请以《认定实施办法》为准。
食品学院团总支
2010年9月14日
附件下载:
上交材料清单样表
201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