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元旦放假的通知

2018年12月25日 10:06  点击:[]

全院各小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现将2019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18年12月30日(星期日)至2019年1月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三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行课,当日课程按课表安排进行。

二、学生请销假制度

1、学生放假期间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的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限请假从12月30日—1月1日)。登录学工系统,履行请假手续。温馨提示(请假流程):学生登录→请假申请→法定假日请假→新建→填写相关信息→班主任审核。同时,以班为单位,如实填写《食品学院法定假日请假审批表(班级)》(附件1),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以小班为单位统一将《食品学院法定假日请假审批表(班级)》(附件1,纸质档)填写完毕后于12月28日上午08:30—11:00交到3教117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1924757621@qq.com

2.12月29日为正常行课时间,学生不能无故请假提前离开学校或延迟返校。若确需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的,请按照《食品学院学生请假管理规定》(院党字[2014] 1号)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必须单独填写《食品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个人)》(附件2),提前到综合楼230陈放老师处办理,待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方能离校。

3、请各小班于1月1日晚19:00-20:30将本班学生返校统计表(附件3)经班主任签字确认后书面报3教117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1924757621@qq.com。(如班主任不能签字确认,请班主任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团委办公室陈放老师13795849760)学生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否则将按逾期返校严肃处理。

三、注意事项

1、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开展集体活动,如确需外出活动的要履行活动报备手续,活动应由班主任全程参加并落实安全责任,如班主任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随时关注学生活动动态。活动结束后,班主任或者外出学生应及时主动向学院团总支报告。严禁学生私自联系车辆外出活动,如发生意外事故,后果由组织者和学生本人承担。

2、离校学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得乘坐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和船只。留校学生要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夜不归宿和留宿他人;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燃烧杂物,不得存放和使用酒精炉、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烤火炉等违章用具;禁止酗酒、打麻将、赌博,不得到校外营业性的歌舞厅等娱乐性场所活动;不参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空作业等有损身心健康及高危险的活动。

3、全院学生不得到未完全开放的景区游览观光,不得到野外探险野营,不得下河(湖)游泳。学生务必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做有损学校及大学生声誉的事。任何学生和学生组织未经学校许可不能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

4、请各小班班主任务必以班会、飞信等形式将放假安排、注意事项、安全事宜等通知到班上每一位同学。

特此通知,祝同学们假期愉快!

 附件1 食品学院法定假日请假审批表(班级).xls

 附件2 食品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个人).doc

 附件3 食品学院小班返校统计表.doc

 

 

食品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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