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年度人物(事件)、新媒体十佳、体育十佳评选的通知

2018年12月27日 09:16  点击:[]

学院、全校同学:

经研究决定,拟开展学生年度人物(事件)、新媒体十佳、体育十佳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四川农业大学全体同学(本专科生、研究生),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有关单位和学院可根据本年度工作提出关键词作为学生年度事件参选。

二、参评时限:2018年1月—12月

三、评选标准

1.年度人物。在学习、科研、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在其中某一点有突出的贡献或出色的表现;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事迹和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时代精神,为广大青年学子展示了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2.年度事件。在学生工作战线开展的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取得的重大成绩、发生的重大事件,能体现学生工作战线围绕学校中心推进工作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工作价值;

3.新媒体十佳。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QQ公众号、抖音、知乎等新媒体平台,围绕广大同学喜欢的话题开展的各类创作、策划、打造的个人IP等,内容积极向上、传播效果好,体现良好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4.体育十佳。参加校内外体育赛事取得不错成绩的个人或团队,或者举办的极具影响力的赛事,或者因体育相关事件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人物、团队和事件等均可参评。

四、奖励办法

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学生可参照《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享受相应加分;学生年度人物(事件)评选不超过10人(项)。

五、相关要求

1.个人报名。可登陆“微观川农”微信公众号,点击功能栏“校园活动”,填写麦克表单报名。

2.组织推荐。主办方可按照评审要求提名推荐;学院可按照评选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团队或事件,电子版报送到校团委办公二室马保欣老师处(电话02886290707)。学院推荐原则上每个类型不超过1人(个)。

3.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1月3日(星期四)下午5:00以前。


 附件.docx

党委学工部校团委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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