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2019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2019年09月13日 14:22 食品学院党委办 点击:[]

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6号)文件及研究生院《2019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要求,现就学院2019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要求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负责初评推荐工作,执行《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文件。本年度为共享指标,在按照学院要求递交材料的同时,依照研究生院通知准备递交研究生院的纸质与电子材料。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进行评审评定工作,执行《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研发〔2016〕15号)文件。

3.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助学金均由学院进行评审评定工作,执行《食品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院发〔2018〕4号)。

二、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共享指标)

913-916日    博士研究生个人申请资料准备:个人下载学院相关电子表格材料填报相关信息及准备纸质相关证明材料等;同时填写研究生通知中的《2019年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填写申报信息后同时提交。

916日上午    申请人向学院办公室综合楼228室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国奖奖学金申请人综合评分自评表》纸质证明材料,同时递交《2019年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截止时间当日12:00之前。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国奖奖学金申请人综合评分自评表.excel。

916日上午    学院办公室对各申请人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发学院博士研究生QQ群进行公示3天。

918    学院将拟推荐候选人纸质支撑资料及电子版“一览表”报研究生院审核。

共享指标情况说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共享指标,由校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博士研究生推荐上会信息,9月19-22日研究生院将及时向有关院所反馈结果。博士:经济学院、食品学院、理学院,共享1个推荐指标,各学院可上报1个候选人

9月28日-30日    研究生院对博士推荐候选人申报信息进行复核,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所在院所亦不得增补推荐名额。

10月中旬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终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0月18日    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

913-920日    硕士研究生个人申请资料准备:个人下载学院相关电子表格材料填报相关信息及准备纸质相关证明材料等。

920日上午    申请人向所在班级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国奖奖学金申请人综合评分自评表》,同时递交纸质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当日12:00之前。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国奖奖学金申请人综合评分自评表.excel。

920日下午    班委、党支部进行真实性审查并汇总,并组织民主评议,在本班QQ群公示3天接受班级同学监督。同时上报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

9月21-22日    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对各小班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发学院各小班QQ群进行公示3天。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对材料进行汇总。

9月22日    学院行政办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递交学院2019年研究生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

9月23日-27日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确定国家奖学金名单,并将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排名等情况。

9月27-28日前    学院将公示名单和相应纸质证明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同时在系统中提交相应信息。

927-30日    研究生院对申报信息进行复核,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学院亦不得增补推荐名额。

10中旬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对各相关院所的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并将终审结果公示5天。

1018日前    研究生院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学业奖学金

913-20    个人根据院所文件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9月20日上午    申请人向所在班级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学业奖助学金申请人综合评分自评表》,同时递交纸质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当日12:00之前。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学业奖助学金申请人综合评分自评表.excel。(研究生一年级只汇总基本信息部分)。

9月20日下午    班委、党支部逐一进行真实性审查并汇总,并组织民主评议,在本班QQ群公示3天接受班级同学监督。同时上报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

9月21日-22日     院研究生会办公室对各小班逐一核实申请人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发学院各小班QQ群进行公示3天。

9月22日    学院行政办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递交学院2019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如在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

9月23日-27日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确定学业奖助学金获奖名单,并将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自然情况、科研成果、综合评价分数(硕士)、排名等情况。

9月27日    学院将公示名单和相应纸质证明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同时在系统中提交相应信息。

928-30    研究生院复审名单。

10月中旬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院所的获奖初评名单进行审定,并将终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018    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1.各类申报成果的截止时间为材料递交当日12:00,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学业奖学金的硕士名额原则上按照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参评人数比例细化评选指标;博士指标独立使用。

3.材料提交地点:以班级通知为准。

4.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助学金参评学生范围以《2019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5.咨询电话:08352882311


食品学院   

2019年9月13日

 

   相关附件:研究生奖助学金2019评选工作学院通知及附件(本页底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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