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食品学院泰合•梦想奖学金评选通知

2019年10月31日 14:54  点击:[]

各小班:

为奖励在学业成绩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结合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泰合·梦想奖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泰合·梦想奖学金奖励标准及全院范围内评选指标

20名,1000元/生;

二、申报条件

年级及以上,自愿申请;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按奖项要求,符合如下相应条件。①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③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④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三、评选程序

学生自愿申请,小班初审(注:奖奖不重复,已获奖学金者不能申请)。由学院根据泰合·梦想奖学金指标名额,从各班推荐人选中,按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提名,通过比选确定参评学生的拟评奖项,如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位点相同则比对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

四、日程安排

10月31日-11月4日,参评学生填写附件:《2018-2019学年度食品学院泰合·梦想奖学金申请基本情况统计表》;11月4日(周一)上午9:00-11:30,以小班为单位上报《2018-2019学年度食品学院泰合·梦想奖学金申请基本情况统计表》(需班主任签字)纸质档及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学院党委办公室(综合楼231),电子档(以“专业班级+泰合梦想”命名)同时发送至2278113606@qq.com,逾期视为放弃。

五、工作要求

1.以上所有参评条件中“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综合学业成绩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位点”、“操行得分”均以学工系统中2018-2019年数据为准。

2.参评学生填表一定要真实准确,凡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数据有误,获奖学生存在违纪或有不良嗜好,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或追回奖学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食品学院奖励资助评议工作组

2019年10月31日

上一条:食品学院第二期团校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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