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经学院党委同意,我院将于2025年5月18日召开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按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文件精神,现就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
(一)代表条件
1.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4.能践行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和各种规章制度。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努力工作,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的优秀青年,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无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推荐选修课考试重修。
6.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代表选举办法
1.代表选举单位
一个班级为学代会的一个选举单位,除毕业年级与研究生以外,学代会选举单位共计45个。选举单位应成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具体指导下负责选举工作的组织与开展。
2.正式代表名额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确定为131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3.选举原则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及《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学生会章程》的要求,代表的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意志。
4.代表构成
非校、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40%,女代表不低于25%;代表结构由各选举单位把握。
5.根据学代会选举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次代表选举分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提名、代表候选人提名和正式代表选举三个程序。
(1)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提名
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2)代表候选人提名
由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开展班会(参加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各选举单位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4名(每班可推荐不超过1人作为常代表推荐人选)。
(3)正式代表选举
各选举单位提名代表候选人经学院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汇总后,由学院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酝酿讨论,按照分配名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并公示不少于三天无异议后,确定正式代表。
二、工作要求
1.各选举单位要把选举学代会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
2.各选举单位应成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选举单位班主任担任主任,成员应包括班委、支委和普通学生代表,委员会人数在3至5人之间。委员会名单请于5月9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报送至邮箱1924757621@qq.com,格式详见附件2(命名:班级+委员会名单,例:食工202201+委员会名单)。
3.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对代表选举工作全权负责,选举工作务必在5月12日结束,并于5月12日(星期一)24:00前,将代表统计表电子材料(命名:班级+学代会名单,例:食工202201+学代会名单)报送至邮箱1924757621@qq.com,格式见附件3。
4.请各选举单位在提交学代表候选人名单后通知学生代表候选人加入学生代表候选人群(群号:867814613)。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第七次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